老板故意伤害该怎么处理?
我老板因为一点工作上的事,竟然对我动手,故意伤害我。我身上受了些伤,不知道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是报警就行,还是要走其他法律程序,我不太懂,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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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遭遇老板故意伤害的情况时,可按照以下步骤处理。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尽快脱离危险环境,避免受到更严重的伤害。同时,第一时间对受伤情况进行拍照、录像等固定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接下来,应及时报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如果伤害情况较为严重,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就涉及到刑事犯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此时,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此外,作为受害者,还可以要求民事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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