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权转让受让方不履行义务该如何处理?

我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了别人,我们签了转让协议。但现在受让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既不给我转让款,也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上对于处理这种事情有什么办法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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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受让方不履行义务,转让方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面我们详细探讨具体的处理方式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确股权转让合同的性质。股权转让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它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受让方不履行义务时,就构成了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意味着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比如,如果受让方未支付股权转让款,转让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如果受让方拒绝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也有权要求其配合完成。 其次,转让方可以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通常是指因受让方违约而给转让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例如转让方为促成股权转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间接损失则是指可得利益的损失,比如因受让方违约导致转让方失去了其他潜在的投资机会而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此外,如果受让方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转让方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当合同解除后,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返还已转让的股权,并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同时,转让方仍然可以要求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在实际操作中,转让方可以先尝试与受让方进行友好协商,通过沟通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转让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股权转让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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