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该如何处理?

我开车在路上和另一辆机动车撞了,当时都懵了,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这种情况该怎么划分责任,后续的赔偿等问题又该怎么处理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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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相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时,这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事故现场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就是说,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停车,如果有人员受伤要赶紧救人并报警,同时注意保护好现场,要是对事故没争议也可以先自行协商。 其次是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比如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最后是赔偿问题。确定责任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简单来说,先由交强险赔,不够的话商业险接着赔,要是还不够或者没买商业险,就由责任方自己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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