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商场无意碰坏财物该如何处理?
我在商场逛街的时候,不小心碰坏了一个展柜上的物品。我不是故意的,但商场要求我全额赔偿。我觉得赔偿没问题,但不知道该按什么标准赔。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无意碰坏财物的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赔偿有什么依据和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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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过错责任原则”,简单来说,就是谁有过错,谁就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在消费者无意碰坏商场财物的场景中,虽然是无意的,但毕竟造成了财物损坏,消费者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侵权责任,在财物损坏的情况下,主要体现为赔偿损失。 关于赔偿的标准,一般是按照财物的实际价值来确定。实际价值通常是指财物在被损坏时的市场价格,要考虑财物的新旧程度、折旧情况等因素。比如,如果碰坏的是一个使用过一段时间的商品,不能按照全新商品的价格赔偿,而要扣除一定的折旧费用。 如果商场和消费者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财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赔偿的依据。另外,如果商场对财物的摆放、防护等方面存在过错,比如展柜设置不合理、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等,那么商场自身也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消费者的赔偿金额就会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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