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恋爱期间转账,若男人出意外身亡,其家属有权要回这笔钱吗
我和前男友恋爱时他给我转过一些钱,现在他意外去世了,他家人找到我想要回那些转账的钱。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需不需要把钱还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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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恋爱期间转账,如果男人出意外身亡,其家属是否有权要回这笔钱,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转账行为被认定为借贷关系,那么家属作为继承人,有权要求对方归还款项。比如,有借条、借款时的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是借款,家属就可以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债权并主张还款 。 其次,若转账被确认为赠予行为,一般情况下,家属不能要求对方偿还。在恋爱中一些小额的日常消费性转账以及表达爱意的转账,像“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予。这种赠予一旦完成,通常不能撤销。 再者,如果涉及到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彩礼支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家属有权要回。 另外,对于恋爱期间的大额财物给予行为,常被视其为附带条件的赠予,当结婚条件未能实现时,家属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比如一方为了结婚给另一方转了一大笔钱用于购房等,但最终没结婚,家属就可能有权要回。 最后,如果家属认为转账存在问题,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法院也会综合各种证据来判断转账的性质,进而决定家属是否有权要回款项。 相关概念: 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借钱的一方有义务按照约定还钱。 赠予行为: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物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习俗由一方给另一方的财物。 附带条件的赠予:就是赠予行为附加了一定条件,只有条件满足时赠予才完全生效,条件不满足赠与人可能有权撤销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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