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假冒侵权产品该如何处理?

我发现市场上有商家售卖假冒我公司品牌的侵权产品,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声誉和销售。我想了解在民法典的框架下,对于这种假冒侵权产品的情况,应该采取什么合法的处理方式,怎样维护我们公司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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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冒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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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的范畴内,假冒侵权产品的处理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假冒侵权产品。假冒侵权产品是指未经授权,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技术等,生产、销售的产品。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也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损害。 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假冒侵权产品的情况,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假冒侵权产品的行为。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旨在防止侵权行为的进一步扩大。 同时,被侵权人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也就是说,如果能明确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获利,就按照相应的数额进行赔偿;如果难以确定,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定赔偿数额。 此外,除了民法典,我国还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假冒侵权产品进行规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在商标侵权方面,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处以罚款。 对于假冒侵权产品的处理,被侵权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行政机关投诉,由行政机关进行查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 总之,在面对假冒侵权产品时,被侵权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也会依法对侵权行为进行制裁,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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