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处理?
我遇到了一个事,有人犯罪把我给害了,我想让他赔偿我的损失,听说可以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我完全不懂这个程序,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是要先报案还是直接去法院起诉,整个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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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案件的提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的物质损失一般指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然后是案件的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接着是案件的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在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 最后是案件的判决与执行。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裁定生效后,被告人不履行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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