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分居一段时间了,期间我因为一些生活开销和生意上的事情欠了些债。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些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在离婚时会怎么处理,是我自己承担,还是两人一起承担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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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居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而分居期间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分居期间,如果一方所负债务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赡养老人的费用、维持家庭日常开销等,那么即使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例如,一方在分居期间为孩子支付了学费、医疗费等,这些费用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一方所负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该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比如,一方在分居期间擅自投资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另一方并不知情且未从中受益,那么这笔债务很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总之,分居期间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的处理要依据债务的性质来判断。判断债务性质时,要综合考虑债务的用途、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等因素。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夫妻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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