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离婚时该怎么处理?


在婚姻关系中,当涉及负债离婚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即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因为不同性质的债务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先以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若共同财产不够偿还,或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那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偿还债务。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对于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另一方没有义务帮忙偿还。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可能会比较复杂。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但用于了家庭的共同生活,那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如果一方借的钱数额很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且债权人又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就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所以,在离婚处理负债问题时,建议当事人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款合同、资金流向记录、消费凭证等,以便准确认定债务性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无法就债务处理达成一致,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来进行公正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