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处理问题,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考量因素。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目的所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一起签字贷款买房,或者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如买菜、交水电费等所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私自借款用于赌博,这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就不属于共同债务。然而,如果这笔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那可能就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在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时,还需要注意举证责任的问题。对于主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比如,要证明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等。如果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可能就难以让对方承担该债务。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和债务有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对双方是具有约束力的。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夫妻之间的约定,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责任。 总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债务的性质,从而确定由谁来承担债务。在遇到债务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