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到庭该如何处理?
我正在打离婚官司,可被告一直躲着,传票也送到了,开庭的时候他就是不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处理,我的离婚诉求还能不能得到支持,该怎么做才能顺利解决这事儿?
展开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不到庭,处理方式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送达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会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公告送达期满后,被告仍然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不过在离婚案件中,认定被告是否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件判断。一般来说,如果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明案件事实,法院可能会认定其为必须到庭的被告。 若被告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比如因重大疾病住院等客观原因无法参加庭审,被告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申请延期审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延期。 在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会综合全案的证据来进行审理。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离婚判决。但如果证据不充分,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总之,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时,法院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告应积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