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期限满劳动合同不能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会自然终止。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一些特定情形,即便劳动合同期限已满,也不能终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些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这是因为这类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可能受到工作的影响,在未确定其健康状况之前就终止劳动合同,可能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职业病和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付出的代价,法律给予他们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劳动合同自然续延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终止。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除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三种情况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职工在这些特殊时期需要更多的照顾和保障,以确保自身和胎儿或婴儿的健康。《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四种情况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这类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多年,为单位做出了长期贡献,临近退休时再面临失业风险,不利于他们的晚年生活保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与他们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终止。 第五种情况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涵盖其他可能出现的情况,确保法律的完整性和适应性。 总之,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仔细审查是否存在上述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存在,就应当依法延续劳动合同,直至相应的情形消失,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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