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预售商品房约定面积与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不符该如何处理?

我买了套预售商品房,合同里约定了面积。现在房子建成了,实测面积和约定的不一样。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方式的,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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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积误差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地产交易中,预售商品房约定面积与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不符是较为常见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处理这一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面积误差比的概念。面积误差比是指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的差值占约定面积的比例,公式为:面积误差比 =(实测面积 - 约定面积)÷ 约定面积 × 100%。 处理该问题的方式主要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您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对面积不符的处理方式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的,按照实际面积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等。 若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时,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这意味着购房者需要按照实际面积和合同约定单价来结算房价款。比如,约定面积为 100 平方米,单价 10000 元/平方米,实测面积为 102 平方米,面积误差比为 2%,那么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房价款为 102×10000 = 1020000 元。 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时,买受人有两种选择。一是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需要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购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二是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例如,约定面积为 100 平方米,单价 10000 元/平方米,实测面积为 105 平方米,面积误差比为 5%。那么购房者需要补足 3 平方米的房价款,即 3×10000 = 30000 元,超出 3%部分(2 平方米)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购房者最终获得 105 平方米房屋的所有权。若实测面积为 95 平方米,面积误差比为 - 5%,开发商需要返还 3 平方米的房价款及利息,即 3×10000 = 30000 元及相应利息,对于超出 3%部分(2 平方米)的房价款,开发商需要双倍返还,即 2×10000×2 = 40000 元。 综上所述,当预售商品房约定面积与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不符时,您可以先查看合同约定,按照约定处理;若合同无约定,则根据面积误差比的不同情况,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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