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要怎样办理?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办理。是要先写离婚协议书吗?之后要去哪里办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整个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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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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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 首先,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接着,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协议离婚前,建议你先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准备齐全相关材料,顺利办理离婚手续。同时,离婚是一件重大的事情,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问题,建议你在做出决定前慎重考虑,并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分歧,避免给双方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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