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如何处理?


在离婚过程中,会遇到诸多常见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方面问题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出轨、家暴等,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例如,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 再者是债务承担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为购买家庭生活用品、子女教育费用等所产生的债务。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另外,还有损害赔偿问题。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体现了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保护,也是对过错方的一种惩罚。 总之,在离婚过程中遇到的这些常见问题,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