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涉外婚姻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

我是涉外婚姻,现在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手续流程。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办理离婚和普通国内婚姻离婚手续有啥不一样?是要去专门的机构办理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的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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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涉外婚姻离婚手续的办理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下面为您分别介绍。 协议离婚:如果您和配偶都想通过协议离婚,首先得满足一些条件,比如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这些问题都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原来的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双方还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要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办理协议离婚时,不同身份的人要带不同的材料。国内一方要带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本人《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要用中文书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要带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华侨、外国人要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有一套固定的程序。第一步是申请,夫妻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接着是初审,结婚登记员会对夫妻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如果没问题就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要是不符合条件,就不会受理。初审通过后,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30天里,只要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员核实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离婚也就办不成了。30天冷静期过后,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那么在接下来30天领证期内,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时就要进行审查,审查时要提交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每人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最后审查通过,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的,就会予以登记离婚,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诉讼离婚:要是双方就离婚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在中国,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被告在国外定居,原告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这些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涉外离婚诉讼中,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之,涉外婚姻离婚手续的办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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