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车辆该如何处理?


逃逸车辆的处理涉及到多个方面,并且依据不同的情形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首先,在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通俗来讲,就是即使车辆逃逸了,受害者的赔偿也有一定的保障途径,而且最终责任还是要由逃逸者承担。 其次,在行政处罚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逃逸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会面临罚款和拘留的处罚;要是构成犯罪,不仅要坐牢,还会被吊销驾照且终身禁驾。 最后,在刑事责任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重大事故,一般指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逃逸情形的。所以,逃逸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时,会面临较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总之,逃逸车辆的处理是一个综合的过程,涵盖了民事、行政和刑事等多个层面,目的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