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一方欠债被起诉该如何处理?


当夫妻双方一方欠债被起诉时,首先要做的就是判断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一点很关键,因为不同性质的债务,处理方式是不一样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通俗来讲,比如夫妻一起去银行贷款,两人都签了字,那这就是共同债务;再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里日常买菜、孩子上学等生活开销借的钱,也属于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说,一方自己偷偷去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一个和家庭生活毫无关系的项目,而且事先没和另一方商量,这种就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笔债务依然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确定是个人债务,那么欠债的一方自己承担还款责任就可以了,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要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就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如果自己暂时无力偿还,可以直接和债权人商谈,争取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要是协商一致,还可以请求债权人撤诉,之后按照协商的协议积极履行就行。要是协商不成被起诉了,那就需要积极应诉,在法庭上争取合理的还款方案,比如分期还款等,判决生效后也要积极履行判决内容。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一些特定情况所负的债务,这些债务需要夫妻双方一起承担责任。 个人债务:指的是夫妻中的一方,因为个人的行为和需求所产生的债务,和另一方没有关系,由欠债的一方自己负责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