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是否可以和亲生子女结婚?
我家收养了一个孩子,现在我亲生的孩子和养子相处得很好,感觉两人有发展成恋人的趋势。我有点担心他们能不能结婚,毕竟一个是收养的,一个是亲生的。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养子和亲生子女到底能不能结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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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养子和亲生子女是不可以结婚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拟制血亲这个概念,拟制血亲就是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者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就会形成拟制血亲,当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产生了和自然血亲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里虽然养子和亲生子女没有真正的血缘关系,但是基于收养关系形成的拟制血亲,在法律上他们就等同于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他们是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从伦理道德角度来说,收养关系建立后,养子和亲生子女在家庭中以兄弟姐妹的身份相处,他们结婚也不符合公序良俗。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结婚,该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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