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亲生女儿可以嫁给养子女吗?

我家收养了一个孩子,现在我亲生女儿和这个养子女互相喜欢,想结婚。我不太懂法律,就怕他们这种情况不能结婚,以后有麻烦。我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亲女能嫁给养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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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结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亲生女儿能否嫁给养子女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我们要明确收养关系的法律意义。收养是一种法律行为,通过法定程序,收养人将他人的子女收为自己的子女,使原本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之间形成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了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并且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当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养子女在法律上和亲生子女具有同等的地位,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果收养关系已经成立,那么养子女与亲生女儿在法律上属于拟制的兄弟姐妹关系,这种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这是因为法律设置禁止结婚的规定,一方面是基于伦理道德的考虑,维护公序良俗;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一些潜在的家庭关系混乱和法律纠纷等问题。然而,如果收养关系依法解除,那么他们之间不再存在拟制的血亲关系,在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所以,只有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他们才有可能不受禁止结婚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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