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和亲生子女是否可以结婚?
我家收养了一个孩子,现在我发现自己亲生的孩子和养子之间好像有了感情,感觉他们有发展成恋人的趋势。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来讲,养子和亲生子女可以结婚吗?
展开


养子和亲生子女是否可以结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拟制血亲的概念。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在收养关系中,养子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形成拟制血亲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如果养子与亲生子女在法律上属于拟制的兄弟姐妹关系,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他们是不可以结婚的。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里的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拟制血亲,拟制的兄弟姐妹关系属于法律拟制的旁系血亲,所以在收养关系未解除时,他们的结婚申请是不会被法律认可的。 然而,如果收养关系依法解除,那么双方之间就不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他们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比如达到法定婚龄、双方自愿等,就可以结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