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法来源的侵权产品该怎么处理才好?


在处理有合法来源的侵权产品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所谓的侵权产品,指的是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比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权利的产品。而“合法来源”,简单来说,就是侵权产品的销售者能够证明该产品是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获得的,例如有正规的进货合同、发票等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七条也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同样有类似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从这些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如果销售者能证明侵权产品有合法来源,虽然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继续销售这些侵权产品。一般来说,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侵权产品。这是因为继续销售侵权产品仍然会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同时,销售者有义务向相关的权利人说明该侵权产品的提供者,协助权利人追究真正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此外,对于已经购进但尚未销售的侵权产品,销售者可以与供货方协商退货退款等事宜。如果供货方拒绝合理的要求,销售者可以依据双方的合同关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供货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总之,在处理有合法来源的侵权产品时,既要遵循法律规定,保护权利人的权益,也要通过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