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企业所签租赁合同该如何处理?

我和一家企业签了租赁合同,可现在这家企业破产了。我特别担心我的权益受损,比如租金能不能正常收到,合同还能不能继续履行。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和这家破产企业签的租赁合同要怎么处理呢?
展开 view-more
  • #破产租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企业所签租赁合同的处理涉及到多方利益,情况较为复杂。下面从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解答。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如果租赁合同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双方都还有未完成的义务,那么管理人有一定的决定权。比如,破产企业还未交付租赁物的剩余使用期限,而承租人也还有租金未支付完,管理人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获取租金收益,或者解除合同以减少企业后续的负担。 对于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租金。这是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和继续履行的原则。如果承租人拒绝支付,破产企业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继续履行合同可能会使破产企业获得稳定的收入,有利于破产财产的增加,从而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若管理人决定解除租赁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破产债权。也就是说,承租人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损失,如已经支付的租金但未使用完租赁期限,或者为租赁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可以向破产企业申报债权。不过,这种债权的清偿要按照破产程序进行,清偿顺序和比例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破产财产的情况来确定。 另外,如果租赁合同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履行完毕,那么一般不存在后续处理的问题。但如果存在租赁物的返还等附属问题,也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例如,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返还租赁物,并且保证租赁物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在实际操作中,承租人要密切关注破产企业的破产程序进展,及时与管理人沟通,了解租赁合同的处理情况。如果对管理人的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管理人的决定进行审查。总之,在处理破产企业所签租赁合同的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合理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