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如何处理医疗事故?
我在深圳就医时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在深圳处理医疗事故具体有哪些流程和方法,要准备什么材料,找哪个部门解决比较好,希望懂的人能给我一些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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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处理医疗事故,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和相关规定。 首先是医疗事故的报告。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等情形时,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着是调查与鉴定。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深圳有相应的医学会组织负责开展这项工作。 然后是协商与处理。医患双方可以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是赔偿执行。如果达成了赔偿协议或者法院作出了判决,责任方需要按照规定履行赔偿义务。若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在深圳处理医疗事故,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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