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时效超过三年该怎么处理?
我之前遇到了一起医疗纠纷,当时没太在意。现在才想起来要维权,结果发现距离事情发生已经超过三年了。我很担心不能再追究责任,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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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对于医疗纠纷而言,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正常情况下,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就是三年。 然而,如果医疗纠纷时效超过三年,也不意味着完全丧失了维权的机会。虽然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如果对方当事人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要是对方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的。也就是说,即便超过了三年,你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只要对方不提出时效抗辩,案件还是会正常审理。 此外,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像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则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在医疗纠纷中存在这些特殊情形,那么时效超过三年也可能并不影响你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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