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跨省的异地就医备案如何办理手续?

我在本省其他城市工作,生病后想在当地就医,听说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但不太清楚不跨省的情况下该怎么办理手续。不知道具体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些地方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相关信息,能顺利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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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跨省的异地就医备案是指参保人在本省范围内,不在参保地就医,而是前往本省其他地区就医时,需要办理的一种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可以办理不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人群。一般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即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还有异地转诊人员,也就是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办理不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方式主要有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办理时,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当地医保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为例,进入APP后,在首页找到“异地备案”选项,然后按照系统提示,依次完成注册登录、确认基本信息、选择备案类型、填写备案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等步骤,最后提交备案申请,等待审核结果即可。 线下办理则需要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在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会指导参保人填写备案申请表,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备案信息将录入医保系统,参保人就可以在异地就医时享受医保待遇了。 关于所需材料,不同的备案类型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通常需要提供异地居住证明,如居住证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要提供异地工作证明,如单位派出证明、工作合同等;异地转诊人员需要提供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为异地就医备案及费用结算提供了法律基础,保障了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能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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