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对个人欠款无力偿还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借了朋友一笔钱,现在到了还款时间,可我实在没能力还上。心里特别着急,也很愧疚。想知道在这种个人对个人欠款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从法律层面来说,会有什么样的处理办法,我要怎么做才能尽量妥善解决这个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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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个人对个人欠款无力偿还,首先要区分是暂时无力偿还还是永久无力偿还。 要是暂时无力偿还,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可以与债权人协商。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等原则 ,债务人可以和债权人商量分期还款或者延迟还款。比如约定每个月偿还一部分,或者延长还款期限,同时可以请求债权人撤销诉讼(如果已经起诉的话)。 要是永久无力偿还,那就要看债务人的现有财产状况。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获得胜诉判决且判决生效后,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还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会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用来偿债。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法院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也可能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随时恢复执行。要是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 所以,当个人对个人欠款无力偿还时,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是比较好的开始,如实说明自身经济状况,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若债权人起诉,也要积极应诉,配合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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