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婚前负债该怎么处理?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了,但我俩婚前都有一些负债。我很担心这些负债会影响婚后的生活和财产状况,不知道在法律上对于婚前负债是怎么规定的,该如何处理这些负债,会不会由两个人一起偿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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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前负债通常是属于个人债务,由负债人自己负责偿还,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债务。这里所谓的个人债务,就是在结婚之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所欠下的债务,和另一方没有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而婚前负债显然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原则上是个人债务。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的债务是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这部分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了房子,婚后房子用于夫妻共同居住,那么关于这个房子的贷款债务,可能就需要夫妻共同来承担。又或者婚前一方为筹备婚礼而产生的负债,且这个婚礼是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那这种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所以,对于婚前负债,一般先看债务产生的时间和用途。如果是纯粹个人行为导致的负债,另一方没有偿还的法律义务。但如果有证据表明债务用于了婚后共同生活等情况,那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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