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结案后查封该如何处理?


在了解调解结案后查封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财产查封的概念。财产查封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当案件调解结案后,查封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在调解结案的情况下,如果符合债务已经清偿等情形,就应该解除查封。 通常来说,如果调解协议中明确了债务履行完毕后解除查封,当债务人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完义务后,申请查封的一方有义务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一般是由申请查封财产的当事人,也就是原告或者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解除查封的申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解除条件的,会作出解除查封的裁定。 然后,法院会将解除查封的裁定送达负责查封的相关部门,比如房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依据法院的裁定办理解除查封手续。财产被查封的当事人,也就是被告或者被执行人,也可以主动联系法院和申请查封的一方,询问解封进展,确保自己的财产能够及时恢复正常状态。如果申请查封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解封手续,被查封财产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依职权解除查封。法院在核实情况后,会依法作出处理。 总之,调解结案后查封的处理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当事人要积极关注进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