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分居期间所得财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我对象分居一段时间了,现在打算离婚。分居这段时间我俩都有各自的收入和财产,我不太清楚这些在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分,是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展开


在探讨离婚时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如何处理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离婚生效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虽然夫妻分居了,但在法律上,只要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仍然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通常情况下,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若一方在分居期间独自承担了较多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家庭义务,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给予适当照顾。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有书面约定,对财产的归属进行了明确划分,比如约定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该约定来处理财产。此外,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某笔财产是其个人财产,比如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总之,离婚时处理分居期间所得财产,要先确定财产性质,再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来合理分割。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