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小产权房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小产权房。现在不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这套小产权房该怎么处理,是能分割还是有其他办法?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案件中小产权房的处理方式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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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小产权房时,首先要明白小产权房的概念。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叫做“乡产权房”。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对于小产权房,由于其本身产权的特殊性,它不像普通的商品房那样有完整合法的产权。 在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小产权房的分割达成一致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可以按照协议来处理。例如,双方约定一方取得房屋居住使用权,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决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归属。因为小产权房没有合法的产权证书,其交易和处分受到一定限制。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暂时居住使用该房屋,待房屋产权问题能够合法解决后,再另行处理所有权的分割问题。 此外,在处理小产权房时,还需要考虑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因素。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小产权房,一般会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小产权房,虽然不能直接分割所有权,但可以对房屋的使用权益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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