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超过20年房子未更名该怎么办理?
家里有套房子,继承权已超20年但一直没更名。现在想办理更名,不知道具体流程和要求,也不清楚是否还能顺利办理。想了解这种情况下合法的办理途径以及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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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不会受到时间限制的,即便继承权超过20年,房子依然可以进行更名办理。 如果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那么应当依照遗嘱或遗赠的规定来继承该房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或遗赠的内容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比如遗嘱是在受胁迫、欺骗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遗赠给了与非法活动相关的人等,这样的遗嘱或遗赠部分是无效的,需要排除在外。 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丧失继承权。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第一顺位无人继承,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在实际办理更名时,若所有继承人对继承事宜没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沟通,达成共识后,直接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若存在争议,则可能需要寻求法律途径,比如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确定房产的归属后,再进行更名。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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