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凸显假释的实际效果?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要凸显假释的实际效果,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在假释适用标准上,要严格且科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假释的适用条件,对于可以假释的情形和不得假释的情形都有明确说明。严格按照这些法律规定来判断犯罪分子是否符合假释条件,避免假释适用的随意性。同时,要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再犯可能性等因素。比如,可以引入心理评估、社会调查等手段,全面了解犯罪分子的改造情况和回归社会后的潜在风险。 其次,在假释期间的监督管理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假释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系统,对假释人员进行实时定位和监控。同时,要明确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责,加强对假释人员的教育和帮扶。社区矫正机构可以组织假释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活动,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降低再犯罪的可能性。 再者,社会支持与接纳也不可或缺。社会各界应该消除对假释人员的偏见和歧视,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社会关怀。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假释人员就业。社区可以组织志愿者活动,帮助假释人员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增强他们重新做人的信心。 最后,要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假释制度的意义和作用,让公众了解假释是一种激励犯罪分子积极改造的刑罚执行方式。同时,也要加强对假释人员的法律教育,让他们明白自己在假释期间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珍惜假释机会。 总之,凸显假释的实际效果需要司法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社会各界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从适用标准、监督管理、社会支持和法律宣传等多个角度入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才能真正实现假释制度的目的,促进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