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承租经营权如何认定?
我和朋友一起租了个店面做生意,和房东签的合同上只有朋友的名字,但实 际我俩都在经营这个店面。现在涉及一些权益问题,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算共同承租经营权人吗?该怎么认定是不是共同承租经营权人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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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承租经营权是指两个或以上的主体共同享有对租赁物进行使用、经营等相关权益的一种权利形态。简单来说,就是多个人一起在租来的东西上开展经营活动,并且都拥有相应的经营权利。
在认定共同承租经营权时,通常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量。首先是合同约定。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写明多个主体为共同承租人,那么这种情况下认定共同承租经营权就比较容易,合同就是有力的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若合同中明确多个主体为承租人,就表明各方达成了共同承租经营的合意。
其次是实际履行情况。即使合同上可能只有一个承租人的名字,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其他主体也参与到了租赁物的使用和经营活动中,并且承担了相应的义务,比如共同支付租金、共同投入经营成本、共同参与日常管理等,也可以认定存在共同承租经营权。比如提供共同支付租金的转账记录、共同签署的采购合同等证据,能证明实际的共同经营行为。
再者是各方的意思表示。如果有相关的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能证明各方有共同承租经营的意愿,也对认定有帮助。比如各方约定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等内容的协议。
回到您的情况,虽然合同上只有您朋友的名字,但如果您能提供您参与经营的证据, 如参与店面日常管理、投入资金、共同支付租金等,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是有可能认定您为共同承租经营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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