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病假如何赔偿?
我受了工伤,现在处于病假阶段,不太清楚这期间该怎么获得赔偿,想知道赔偿的标准、流程以及能拿到哪些赔偿项目,希望有专业人士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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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病假赔偿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也就是说,在这个期间,您在单位该拿多少工资还是拿多少工资。比如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工伤病假期间单位也得按照5000元给您发放工资。 从法律依据来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除了停工留薪期工资外,如果您因工伤导致了伤残,还会有相应的伤残赔偿。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也不一样。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这部分赔偿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如果单位没有给您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就由单位来承担这部分费用。 另外,工伤医疗费用也是可以得到赔偿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总之,工伤病假赔偿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您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再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如果和单位在赔偿问题上有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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