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进行认定?

我租了套房子,和房东签了合同。但我有点担心合同是否有效,不知道在法律上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是怎么认定的。比如合同里哪些条款会影响效力,什么样的合同是有效的,什么样是无效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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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以下将从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从合同主体方面来看。合同主体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那么他们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因为他们缺乏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其次,合同的内容方面。合同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房东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而与租客签订合同,租客发现后就可以请求撤销该合同。同时,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比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用于违法活动,这样的合同显然是无效的。 再者,关于租赁物本身。如果租赁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另外,租赁期限也会影响合同效力。《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最后,对于合同的形式,虽然《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但这并不意味着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六个月以上租赁合同就无效,只是在租赁期限的确定上有不同规定。 总之,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合同主体、内容、租赁物以及形式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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