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罪?
我家亲戚是医生,最近在手术中出了点状况,患者情况不太好。我有点担心会不会构成医疗事故罪,想知道要从哪些方面去鉴定是否构成这个罪,具体的鉴定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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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要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是主体方面,此罪的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也就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比如医生、护士、药剂人员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该罪针对的就是医务人员。 其次是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这里的过失指的是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仔细核对患者信息,导致手术出现错误,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再者是客体方面,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医疗行业有其严格的规范和秩序,一旦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就会破坏这种秩序,同时也会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损害。 最后是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比如不认真检查患者身体状况、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手术等。“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的条件,才能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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