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盗窃如何认定?
我之前有过几次小偷小摸的行为,每次偷的东西价值都不高。现在听说多次盗窃是会被认定为犯罪的,我很担心自己的情况。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多次盗窃是怎么认定的,像我这种每次金额都不大,但次数比较多的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多次盗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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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是刑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多次盗窃指的是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实施了三次及以上的盗窃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这里强调的是在两年这个时间跨度内,盗窃行为达到三次或者三次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多次盗窃的认定,并不要求每次盗窃行为都必须达到构成盗窃罪的标准。也就是说,即使每次盗窃的财物价值比较小,没有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但只要在两年内盗窃次数累计达到三次及以上,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多次盗窃,从而以盗窃罪来定罪处罚。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行为的认定,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等因素。如果是行为人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对多人、多户实施的盗窃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一次盗窃;但如果是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实施的盗窃行为,则通常会分别计算次数。 所以,判断是否属于多次盗窃,关键看是否满足二年内三次以上盗窃这个条件,并且每次盗窃行为之间相互独立。一旦被认定为多次盗窃,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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