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在自己名下的财产?

我结婚几年了,名下有一些房产、存款啥的。我就想弄清楚,在婚姻期间,这些登记在我名下的财产到底怎么认定啊?是都算我个人的,还是夫妻共同的呢?我有点搞不明白,希望能有人给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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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财产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认定登记在自己名下财产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财产的具体来源、取得方式等因素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这些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依法取得的,仅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如果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财产是通过上述方式获得的,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的工资收入购买了一套房产,虽然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它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财产符合上述情形,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也没有其他约定,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有书面约定,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按照约定来认定财产归属。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在判断登记在自己名下财产的归属时,除了考虑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夫妻之间的约定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总之,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财产,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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