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聚众斗殴犯罪行为?


聚众斗殴犯罪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下面我们从法律规定和构成要件等方面来详细了解如何认定。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构成要件来分析,首先是主体方面,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其次是主观方面,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比如一些人出于争强好胜、称霸一方等动机而纠集众人进行斗殴。 再者是客体方面,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这里的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聚众斗殴犯罪往往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它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 最后是客观方面,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比如双方约定时间、地点进行打斗,或者一方主动挑衅另一方引发大规模冲突等情况。 只有当行为同时符合上述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的要件时,才能认定为聚众斗殴犯罪行为。同时,司法实践中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后果等因素来准确判断和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