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反淡化保护的法律应如何完善?


商标反淡化保护是指防止他人使用与驰名商标相似的标识,从而削弱该驰名商标的独特性、显著性和商业价值。简单来说,就是避免别人通过使用类似的商标,让原本知名的商标变得不那么独特和有价值。 目前,我国在商标反淡化保护方面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这一条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 然而,现有法律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首先,在认定标准上,目前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虽然有相关规定,但对于“淡化”行为的认定还不够清晰和细化。例如,对于什么程度的使用会构成对商标独特性的削弱,缺乏明确的量化标准。可以进一步明确“淡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弱化、丑化、退化等,并制定相应的认定规则。 其次,在保护范围上,可以适当扩大。除了驰名商标,对于一些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也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程度的反淡化保护。因为这些商标虽然可能还达不到驰名商标的程度,但也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和独特性,也容易受到淡化行为的侵害。 再者,在法律责任方面,目前对于商标淡化行为的处罚力度可能不够。可以适当提高侵权赔偿的标准,增加侵权人的违法成本,以起到更好的威慑作用。同时,还可以规定一些预防性的措施,如禁令等,在侵权行为发生初期就及时制止,避免商标权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加强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统一裁判尺度。因为不同地区的法院对于商标反淡化保护的理解和适用可能存在差异,这会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通过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等方式,让类似的案件能够得到类似的判决结果。 完善商标反淡化保护的法律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认定标准、保护范围、法律责任、司法实践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改进,以更好地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