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有一个子女不签字怎么继承?


当遗产有一个子女不签字时,继承的方式有多种。首先,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选择协商,在所有人都同意的情形下,能确定最终的遗产分割方案。若该子女不签字但同意他人代签,那么其应当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到场签字。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进行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人情事理,促使各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那么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明自己具有遗产继承资格等的材料。法院在受理后,会先看双方是否同意调解,若同意并达成协议,案件就结束;若无法达成协议,会组织庭审,听取双方陈述和证据后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若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方不履行判决,起诉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在遗产分配上,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指定继承方式的情况下,法律按照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遗产分配顺序,由这些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