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儿子离异后遗产怎么继承?

我儿子离异了,他前不久去世留下了一些遗产。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遗产该怎么分,他有一个孩子,之前的妻子还有权继承吗?我和他孩子在继承上是怎样的顺序和比例呢?希望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遗产继承
  • #法定继承
  • #遗嘱继承
  • #第一顺序
  • #离异遗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儿子离异后涉及遗产继承问题,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遗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的意愿,将其生前的财产转移给合法继承人的过程。这里涉及到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遗嘱,明确指定遗产由哪些人继承以及继承的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也就是说,如果儿子生前立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如果儿子没有立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是有一定顺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为儿子已经离异,所以其前妻不再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配偶范畴,没有继承权。而儿子的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例如,如果儿子的孩子还未成年,缺乏独立生活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以保障其生活和成长所需。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