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调查对方隐瞒的房产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有时会遇到需要调查对方隐瞒房产情况的情形,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调查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自行调查是一种方式。可以通过了解对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蛛丝马迹来获取线索。比如关注对方日常的消费习惯、出行地点等,如果对方频繁出入某一小区,且该小区房价较高,就有可能在该小区拥有房产。不过这种方式只能获取一些初步线索,不能直接确定房产情况。 若涉及到法律诉讼,可申请法院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在涉及财产分割等诉讼案件中,若你有合理理由怀疑对方隐瞒房产,可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向房产管理部门发出协助调查函等方式,查询对方名下的房产信息。 也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律师凭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律师证等相关证件,有权到房产登记部门查询与案件有关的房产信息。《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并通过法院查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其中就包括房产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通过哪种方式调查,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他人房产信息,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