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竞争行为该如何查处?


限制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或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法律规定,妨碍、限制或排除其他经营者的竞争,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的查处,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举措。 首先,关于负责查处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在我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主要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承担着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职责。此外,对于一些特定行业的限制竞争行为,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也可能会协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例如,在金融领域,金融监管部门会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对金融行业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其次,查处限制竞争行为的一般流程如下: 发现线索。线索来源可以是多方面的,包括消费者举报、其他经营者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巡查以及上级交办的案件等。例如,消费者发现某几家超市联合起来抬高某种商品的价格,就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初步核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线索后,会对线索进行初步核查,判断是否有初步证据表明存在限制竞争行为。如果有初步证据,就会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调查。一旦立案,执法人员会展开全面调查。他们会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调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查阅和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等。例如,执法人员可以到涉嫌限制竞争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查阅其销售记录、合同等文件。 案件审理。调查结束后,执法人员会将调查结果和相关证据提交给案件审理部门进行审理。审理部门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判断是否构成限制竞争行为以及应给予何种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如果经审理认定存在限制竞争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例如,对于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营者,可以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例如,如果企业认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决定缺乏事实依据或适用法律错误,就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查处限制竞争行为是一个严谨的法律过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公平、公正地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