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导致骨折时怎样判决离婚?


在家暴导致骨折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家庭暴力”的概念。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遭遇家暴导致骨折,这属于比较严重的身体侵害情况。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家暴是法定的离婚事由之一。 当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提供能证明家暴事实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骨折属于较为严重的伤害,医院的病历、检查报告等可以清晰地证明身体受到的伤害情况。此外,报警记录也非常关键,警方出警后会有相关的记录,包括对事件的描述、询问笔录等,这些都能作为家暴的有力证据。还有现场的照片、视频,能够直观地反映家暴发生后的场景和自己受伤的状况。 在诉讼流程方面,首先要起草离婚起诉状,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即请求判决离婚,同时可以根据情况提出损害赔偿等其他诉求。然后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审理阶段。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判断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如果法院认定存在家暴事实,且调解无效,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意味着,遭受家暴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