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婚、打胎、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对象结婚前我就有点后悔,想逃婚但没成功。婚后我意外怀孕,实在不想和他过下去,就偷偷去打了胎。现在他要和我离婚,还闹到了法院,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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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逃婚,在法律层面,逃婚本身并没有直接对应的特定判决规则。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如果在结婚登记前一方逃婚,从法律意义上,只要还未完成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未成立,也就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纠纷判决问题。 关于打胎,女方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所以女方自行决定打胎,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过错。 而对于离婚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逃婚和打胎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符合法定离婚情形的情况,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但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过多次诉讼,且在后续过程中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法院最终也可能会判决离婚。同时,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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