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造成两个轻微伤怎么判?
我和人起了冲突,一时冲动寻衅滋事,导致对方两人轻微伤。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判刑,想了解下具体的量刑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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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后果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对于寻衅滋事造成两个轻微伤的情况,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如果符合“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这一情形,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关于“情节恶劣”,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一般可认定为“情节恶劣”。一旦构成寻衅滋事罪,通常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量刑。不过,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犯罪人的主观故意、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如果犯罪情节较轻,且有积极的悔罪表现,可能会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如拘役或者管制;若情节相对较重,则可能会判处接近五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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