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伤人且负全责会怎么判?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伤人了,交警判定我是全责。现在我特别担心会面临怎样的判决,不知道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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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车撞伤人且负全责的情况下,判决结果会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如果只是造成轻微伤害,未达到重伤及以上程度,也没有其他严重情节,一般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你需要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一系列合理费用。 其次,若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并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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