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构成敲诈勒索罪会怎么判?


多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判决需要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犯罪情节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多人共同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情况,涉及到共同犯罪的问题。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多人敲诈勒索犯罪中,各行为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处罚也会有所差异。 其中,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在多人敲诈勒索案件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或者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且作用突出的,会被认定为主犯,要对整个犯罪行为的后果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比如在敲诈勒索过程中,只是帮忙望风、传递信息等起辅助作用的人,一般会被认定为从犯,处罚相对主犯会轻一些。 此外,敲诈勒索财物的数额是量刑的重要依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同时,犯罪的次数、是否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等情节,也会影响最终的量刑。





